故事發生于年,家族演唱會。那個時候鄭阭浩還是銀色刺猬發型。那個時候組合橫掃全國,光芒四射、銳不可當。艾政旖帶著一身秘密,闖入了他們的世界,鄭阭浩的心里。謝謝你,敢與我相愛。此生,我最愛你。【入文須知】1.這是在我高中寫的第一篇網絡小說。年開始,我喜歡DFSQ,一直到今天,五個人。2.文筆幼稚,情節天馬行空,女主一路瑪麗蘇開掛。沒有修文,保持原樣。3.為什么發出來?這篇小說,是我追星最初的情懷。對他。這是戴納蘭繼
《好久不見》《我就說附近有個挨雷劈的家伙吧!》《空間戒指立功》《復仇任務》后,創作的第五部長篇小說《我能證明!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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